作者:垫江、梁平县信鸽协会联赛组委会
时间:2013-03-26 20: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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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垫江、梁平县信鸽协会联赛组委会。
二、参赛单位:垫江信鸽协会、梁平县信鸽协会。
三、竞赛组织机构:为确保成功举办本次大奖赛,特成立竞赛组委会。
主 任:刘天成
副主任:胡晓辉
裁判长:蒋林翔 副裁判长:卢建文
委 员:董 敏、李行权、邱万才、胡 奎、何文明、蒋兴勇、伍学明
仲裁委员会主任:杜中凡(国家信鸽一级裁判)
委员:董敏、卢建文、蒋林翔、彭纯元
四、竞赛办法:
1.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的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及裁判法》。确保比赛公开、公平、公正。
2.凡缴纳2014年会费注册垫江、梁平信鸽协会会员,鸽棚所在地属垫江、梁平地理行政区域(含云台、土桥、余家、新街)并测距到户,同时承认本规则的会员均可参赛(以明月山为界,明月山以西的鸽棚,按实际归巢时间再加时30分钟计算分速)。
3.足环发售时间定于2013年4月1日-10月30日,足环售价A组410元/枚、B组110元/枚,C组520元/枚(即A、B组通环),其中400元、100元作为奖金,各组每枚足环分别提取10元和总奖金的5%作为组织费、裁判、足环、决赛司放、1至3名奖杯等费用。每羽赛鸽必须同时佩戴与正规足环后四位号码相同的副环。
4.本赛事设四川省平昌为预赛站,定于2014年4月下旬择日进行,如未参加即失去决赛资格(以中央气象台预报为准,遇雨顺延)。
5.本赛事定于5月上旬择日决赛(以中央气象台预报为准,遇雨顺延)。
决赛地点:陕西省凤县酒奠梁
6.由组委会保底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的售环金额,两会于2013年11月30日前汇总公布并将奖金交予主办协会存入银行。
7.决赛集鸽司放办法:以GPS测距到户,计算分速统排名次。预、决赛集鸽、司放、报到由两县互派裁判监督执行,实行滚动装笼。上笼时,如发现正副足环号码不一、足环残破、缺口、赛鸽跛行、断指或身体羽毛异常的拒绝上笼并取消参赛资格。集鸽地点设在垫江、梁平鸽协,鸽主自行填写上笼单要求要素齐全,由两县协会交换裁判监督上笼并签字确认。
8.报到方式:以持鸽、电子扫描或者鸽钟报到为准。鸽钟限时在120分钟内将归巢鸽、鸽钟送到报到地点复验。鸽钟不能跳格计时,密码环必须按规定缠绕在塑柱上或放置在塑柱中心,如不按此规定,作持鸽报到计算成绩。电子扫描鸽钟在比赛中由于信号网络等原因未能及时上传到互联网的归巢鸽,鸽主可持会员卡和鸽钟主机到鸽协电脑录入报到,在比赛中,密码条脱落的赛鸽,如暗章,上笼单登记的环号,密码环存根三项齐全无误,按持鸽报到计算成绩。
9.对决赛成绩有异议或其他可能影响决赛成绩的仲裁提议,应在决赛成绩公布时起48小时内口头或书面向组委会提出,并同时由提出者缴纳500元人民币保证金,如仲裁有效退还保证金,仲裁无效,则用作仲裁人员费用,不予退还。仲裁会决定为最终决定。
10.本赛事成绩统一用“爱羽”软件录入微机计算成绩。
五、奖励办法
1.本赛事放出当日21时前报到有效。如售环金额超售,超售部分计入总奖金。本次比赛不实行伯马制,如A、B组归巢鸽各不足10羽(含10羽),归巢鸽只领取名次奖金,剩余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当日无鸽报到,由决赛上笼鸽均分各组奖金。
2.奖金分配:A组:冠军12000元、亚军8000元、季军5000元,4至10名各2000元,剩余奖金由当日有效归巢鸽均分,含前10名归巢鸽。B组:冠军3600元、亚军2600元、季军1600元,4至10名各1000元,剩余奖金由当日有效归巢鸽均分,含前10名归巢鸽。
3.获奖鸽拍卖:本次获奖归巢鸽各组前20名必须持鸽领奖并参加拍卖,每羽拍卖保底价500元,拍卖收入鸽主得90%,主办方提取10%作为拍卖组织费用。流拍鸽由鸽主支付50元取回。未持鸽参加拍卖的获奖鸽取消奖金,其奖金的60%由获奖鸽均分,40%归主办方。
六、颁奖时间:决赛结束后的10日内在垫江举行拍卖及颁奖。
七、本规则解释权属垫江县信鸽协会、梁平县信鸽协会联赛竞赛组委会。本赛事结束,本规则自动失效。
垫江梁平信鸽联赛竞赛组委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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